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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8章 名利居(3 / 5)

只取鸡舌头,其余一律不要。

他还有一个毛病,被宰杀的鸡,取了舌头之后必须丢掉,挪作他用都不行。

李绅有个小妾,觉得将整只鸡丢掉太可惜了,就留了一只鸡晚上炖汤喝。

到了晚上,李绅喝汤的时候一看,发现鸡汤里没有鸡舌头,立刻就大发雷霆。

后世有历史学家出来洗地,说李绅吃鸡舌头,将鸡丢掉,是为了救济穷苦百姓。

穷苦百姓吃不起鸡,就整天守在李绅家外面,捡那些不要的鸡回去吃,李绅这么做是善举,不是真的极尽奢华。

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又不是唐朝人,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李绅的行为,一直被人津津乐道,与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比较起来相距甚远。

嗖!!

一诗写完,万丈金光,从纸面上冲天而起。

金光在半空中组成四句诗,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文光一路向上攀升,很快便达到了八丈,与九丈诗成镇国只有一步之遥。

“诗成镇州!”

看到这边的动静,大堂内的食客都坐不住了。

在座的有一个算一个,不是文人便是士绅,没有一个目不识丁。

眼见这篇诗词,只差一丈便能镇国,有人惊呼道:“这是谁写的诗,名利居难道来大儒了?”

“不是大儒,是一个年轻人,看上去好年轻啊,他有二十岁没有?”

“十七八的年级,有如此诗才,这种人我们扬州没有吧?”

“谁说没有,难道你们忘了几年前,被薛大儒带在身边少年了吗,那个少年可是春风得意,十几岁的年级,就写下过好几首镇府诗的人啊!”

“对,我记得那人,那个少年叫王旭,这几年没了他的消息,眼下这个写诗的人不会就是他吧?”

伴随着周围的议论声,金光慢慢收敛,化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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