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已用过两次?三次?记不清楚了。阮舒扶了一下额头,只数了一下她有印象的:“我猜你是庄家人,你也说我自作聪明。可现在,你还否认你是庄家人么?”
闻野换了个姿势,从沙发里坐起来,单只脚曲起,擒酒杯的手肘枕在膝盖上,不答,反问:“我送你的扳指,先还回来给我。”
“没有。”阮舒感觉连呼出的气都是灼热的,“丢在海城了。”
闻野显然不信:“明天中午午饭之后从你的包里收拾出来。”
呵。知道得一清二楚。可没忘记他“扒手”的功力,一会儿一个神不知鬼不觉,塞扳指进她口袋,又从她包里捞走扳指。阮舒轻嘲:“已经送我了,就是我的。”
这是他以前说过的,如今原话怼还。
闻野却是不慌不忙地挑眉:“开始稀罕我的扳指了?”
阮舒从容回击:“毕竟是古董,还能换几个钱。”
提起钱,她顺势又道:“从炫富的风格来讲,你不像庄家人。”
“女人就是女人,一会儿一个样儿。”闻野嘲弄。
阮舒不理会他,继续分析自己的:“听说庄家是福布斯排行榜上找不到的隐形富豪,很多讯息更是封锁住了。富而不炫,一般这种低调,总给人不是做正经生意的感觉。”
“你又告诉我,庄家一抓一大把这种古董。我查过,网络上也有一种猜测,说过庄家是发死人财的,祖上干的是盗墓的行当。我看着很可信,你觉得呢?”
她看向他。
闻野迎视。
她的一只手臂伸在窗户外面,淡白的月光打下来,肌肤透白,像会发光。
她的人影背着窗,凤眸却格外亮,仿佛酒越喝她越清醒,脑子的思路也越清晰有条理。
闻野凝望她两三秒,不予置评,先喝掉酒杯里剩余的酒液,然后又倒满一杯,再喝上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