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他们权利?或者是他们可以逃脱法律的赋予权利,属于不受法律管辖的人员?”
“执法要有温度,并且要符合法律的范围内,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范围,那么就属于不法侵害。”
“审判长,这是我方的回答。”
在苏白陈述完毕后,审判长席位上,审判长林友平微微点了点头,紧接着看向公诉人席位。
开始询问公诉人是如何认定,何平等人的行为,是属于执法权利的违规行为。
蔡万强进行的陈述也非常的简单,在整理完材料之后缓缓开口:
“我方认为,何平等人的行为属于执法权利的违规行为,主要在于——”
“在一开始的时候,何平等人对于周立的摊位有着管辖的权利。”
“在本次案件中,何平等人是针对于周立的摊位,进行管辖和处理的过程中而引发的案发事件。”
“基于这一点儿.…”
“可以看作是,在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
听到公诉人的陈述,苏白突然想起了其他案子。
他先前遇到过一个特殊的案件,强迫妇女案。
原本执法人员是在进行抓捕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名还没有穿戴整齐的犯罪人员。
执法人员见到犯罪人员,年轻漂亮,起了色心。
于是进行了犯罪行为。
和这个案子差不多,同样是在执法过程中。
同样是进行了违规行为。
那么,这个执法人员起了色心,强迫了妇女的意愿,发生了关系。
是属于违规行为,还是犯罪行为?
显然!
肯定是属于犯罪行为!
公诉人从执法过程中违规行为进行陈述,这妥妥的属于耍无赖。
苏白忍不住开口:“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