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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 第270章 执法权不代表着豁免权,明白吗?

第270章 执法权不代表着豁免权,明白吗?(6 / 7)

想请问一下公诉人。”

“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之间有什么必要的联系吗?”

“违规行为单单指的是什么?”

“在刚才的陈述中,已经表现的非常清晰了。”

“双方之间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随后产生了推搡和斗殴的行为。”

“这种推搡行为并不是违规行为。”

“他是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权益的。”

“我只想请问公诉人一个问题。”

“有没有哪一条法律,清晰的写着,执法人员可以对一名无犯罪人员的正常公民,进行推搡殴打?”

“没有吧?!”

“所以这不是简单的违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

“因为执法权并不代表着豁免犯罪的权利!”

审判台席位上。

蔡万强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却被林友平一法槌子敲回去了。

“公诉人暂时不要进行发言了。”

“我在这里询问一下公诉人。”

林友平把眼前的诉讼材料翻了一页。

继续开口:“公诉人能不能回答一下,检方认定何平在这个案子发生的过程中,是什么身份?”

“是以执法人员的身份认定,还是以斗殴的身份来认定?”

蔡万强在听到审判长的这个问题后。

愣了一下。

审判长,你可是司法人员啊,是法院人员。

检方和法院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

这个问题,不是妥妥的在为难我吗?

这个我怎么回答!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蔡万强揉了揉眉心,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

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刚才阐述答辩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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