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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五章 增值税与交易税(6 / 10)

明初朱元璋定的商税税率是三十税一,但是实际上的总税率却并不低。

因为从生产到最终交易,要过好几遍手,理论上每过一次手,都能收三十分之一。

甚至于,如果贩卖的路途较远,还要过税关的话,每一次也都是三十分之一。

理想状态下,很多个三十税一累加起来,有机会能堆到百分之十以上。

只是大明中后期对地方的控制力越来越弱,收不起来这个税了。

古代朝廷对商税不是很重视,主要注意力都放在农税上。

古代商人有很多办法能够逃避多次交易税。

到了近代之后,朝廷的管理能力越来越强,对商税也越来越重视了。

商人没办法轻松躲避税收了,他们就根据朝廷收交易税的逻辑,想到了新的应对方案。

原本从原材料到最终销售商行,中间要过四五个商行和工厂,交易四五次就要收四五次税。

那从原料到销售的四五个工厂商行合并,变成了一家公司,就只需要缴纳一次交易税就行了。

税率直接降低到了百分之十,中间增加的价值全都变成了公司的利润。

于是垄断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时代也就随之到来了……

增值税就是来解决重复收税的问题,同时延缓行业厂商上下游合并的趋势的。

只对物品价值增加的部分收税。

商行采购价格两百银钞,销售出去的时候卖三百银钞,那就只对增加的一百银钞收税。

不对商品价值重复收税,让产业链上下游的厂商就算是不主动合并,也同样不会被多次征税了。

同时鼓励薄利多销的形式,因为经销商加价越少,最终交税也越少。

如果增值税率定为百分之十,那最终顾客支付的增值税就不会超过总价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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