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理论,相比原始的交易税而言,是非常先进和现代化的税制。
主要难点在于如何实施。
所以要有管理机构和随着交易流转的票据。
商行将上家给自己的发票副联,与自己开给下家的发票的上联,一起交给税务机构查阅。
两张发票的价格相减的数字,就是商行自己加价了的部分。
商行只对这部分数字交税。
增值税的设想,最初由商业化最繁荣的美利坚的学者,在一战后的时候提出来。
德意志人完善了其理论,最终由法国人在二战后最先实施。
之后欧罗巴的大部分国家,乃至全世界的大多数国家,都逐步用增值税取代了消费税。
反而是美利坚人用不了增值税制度……
因为增值税要求整个国家的厂商之间有统一的管理机构。
相互之间的票据和数据要能够互相印证。
美利坚联邦朝廷没有权力要求各州执行统一的制度。
甚至于,联邦各州也没有权力,要求下层的各县采用相同制度。
只能继续在交易税的基础上,不断的打各种各样的补丁。
利用附加条件免除可能会重复征收的部分。
有些东西在有些地方不收交易税。
比如未经加工的蔬菜,可能被视为餐饮公司的生产原料,所以不收交易税。
准备在餐饮公司把成品卖给顾客的时候收税。
有些东西价值超过一定数额就不收税。
比如黄金价值超过一千五百美元就不收交易税,就是将超过一百五十美元以上的黄金视为工业原料了。
这些规定的初衷或者说理由,是为了免除厂商购买原料时重复交税。
但是实际上却形成了大量的避税漏洞。
美利坚的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