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口罩的。
我躺在床上,伸手出去,碰不到她柔软的手臂。这手臂不是任何一个女人的手臂。
我想念她。
我有过女人,很多女人,没有一个值得我思念又想念。
我知道一起床就该走。不该留在白色的小客厅里吃早餐。不该与她交谈。心灵上的交流稍迟定会成为烙痕,肉体的享乐则容易遗忘。
我到医院,一早补好七只牙齿,拔掉十只。
中午吃膳堂淡出鸟来的饭菜。午饭后我抽空跑到皇后花店。
“有玫瑰?”
“三块钱一朵。”
“两打。”
我把地址与钞票同时交出去。
“马上送去。”
下午拔掉六只牙,补三只,照四张x光片。
中国人不喜欢看牙医。六个月检查一次?开玩笑。洞烂得比牙齿大也不来,除非痛得滚在地上。
有一次我几乎爱上一个按时来看牙医的女孩子。但是她太年轻──虽然她的牙齿十全十美,她只有十二岁。
下班。
花该送到了吧。或者她不在家,花便搁在门口,等她回去已经枯谢,或者被邻居拣到,插在奇奇怪怪的花瓶里。
我从来不送花,事情总得有个第一次──她收到花没有?
一个冲动而没有经验的小子,她会想。或者每个周日她都与陌生男子早餐,在周一收一束花。
我为什么在想像如此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让她的影子由时间磨灭,对于一个这样萍水相逢的女子,只需要两天,或是三天。
所以我在干什么?
在马路上闲荡,有人在我肩上用力一拍。
“嗨,医生,这么悠闲?”
我抬头,在中环一天之内你会碰到三十个熟人,这是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后来念了香港大学的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