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老友。”我说。
“无聊?在香港一个年轻的医师不应无聊。”他笑。
“牙医也能算医生?”我反问。
“申请入英籍还得需要你帮忙呢。”他说。
“要去喝一杯啤酒?”我问。
“好,哪里?”
“我知道一个地方!刘伶巴。”
“这又不是冷门地方。”他笑着搭着我的膊头。“走吧。”
【士隐便笑一声走吧(如闻如见),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
我随着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
“随便。”我耸耸肩。
“如果看得顺眼,可以接下去吃饭看电影。”
而我喜欢刘伶巴,因为大酒店里的巴多数叫“金莲花”、“金龙”,再雅不过是“摩罗街”,而此地叫“刘伶”。当然你知道谁是刘伶。
同学约的两个女孩了来到,中环的典型写字间女郎,化妆,尼龙纤维料子的衫裙,丝袜加露趾鞋,一只印有字母的皮包。当然我们约不到一流中环女郎,她们早已成为有钱有势公子哥儿的私人秘书。
我向她们点点头。
那几分含羞答答有很多俗气。
或者我应该向其他的中上级王老五看齐,跑到电视台去找个小明星约会。……
我觉得闷。
小白客厅不住的闪现。
我送的花,她收到没有?
女郎甲说:“……诗韵的衣服并不那么好看……”
女郎乙:“那只不过是因为你买不起──至少你那个时候买不起,所以你喜欢乔哀斯精品店,因为你现在可以到乔哀斯看看。当心你的工作,一丢掉恐怕你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