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听她训导。
她正在说:“到了那边……”
我吓一跳,连忙向英某投过去一眼角色,表示要换位子。
他这次倒很机灵,跟我到另一角落去。
这次比较好,邻座是一个金发洋人与一混血女郎,那女孩美得像朵玫瑰花,两人情意绵绵的在喝白酒,看着很舒服。
女青年的声音仍传过来,不过低许多。我与英氏还不知如何开口,她已说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但她不肯定烈士为何牺牲,问那后生,“是打日本人?是不是?是不是?”那男孩被她震呆,不知如何回答。
我想叫过去,是打慈禧,小姐。
原以为这种夸张的文艺愤怒青年已经过时消失,谁知还有孤本。
“……会不会好一点?”英念智不知说了什么。”
“嗯?”我看着他。
“把过去的不快说出来,会不会好过一点?”
“什么不快?”我反问。
“我都不知你怎么千辛万苦才把陶陶带大。”
我微笑,“看过苦情戏没有?卖肉养孤儿,陶陶就是那样大的。”
他很吃惊,“之俊,你怎么可以拿自身来开这种玩笑?”
我耸耸肩。
“我落伍了,之俊。”他不安地说。
英念智不安地说:“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新潮作风。”
“我算新?陶陶认为我古老石山。”
“陶陶的确站在时代的尖端。”他亦承认,“我都没见过似她那样的女孩,只有在时装书里看过那种打扮。”
我们这一代女人所向往的,在她那一代,终于都得到了。
“那位叶世球,是她的男朋友?”
“是。”
“听说是著名的花花公子?”
“是。”
“你不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