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道,这间屋在他的右手,就像过去的客厅那样大,里面有个火炉但从未用过。“他们已经离开了地球轨道,离我们有四万三千英里了。”
“他们真棒,”他说,“妈妈在吗?”
“不在。在学校时他们让我们所有人都集中在礼堂看发射。”
“她打电话没有?”
“我回来后还没接到过。我刚回来一会儿。”纳尔逊,十三岁,比正常个头要矮,皮肤像母亲的一样黑,某种标致的东西和小心谨慎的神态倒是从安斯特朗家遗传下来的。长睫毛不知来自何处,披肩的长发则是他的自作主张。不管怎样,兔子感到要是他再高一点留长发倒还不错。照现在的样子,他实在太像个女孩了。
“你整天干啥?”
电视上还是那个节目,人们猜谜打闹,哇哇乱叫亲吻司仪,一切仍在进行。
“没干多少事儿。”
“去操场了?”
“去了一会儿。”
“然后去哪儿?”
“噢,西布鲁厄那边,只在比利家玩了一会儿。嘿?”
“什么事儿?”
“他父亲为他的生日买了一辆童式自行车。棒极了。车身很长,得把手伸很长才能抓住车把。”
“你骑过了?”
“只让我骑了一次。整部车亮闪闪的,上面没有一点漆,全是金属,香蕉式车座是白的。”
“他比你大,对不?”
“大不到两个月。仅此而已。只有两个月,爸。”
“他在哪儿骑呢?在街上骑是不允许的,是不是?”
“他们的房子有个大停车场,他在那儿到处骑着玩。没人说什么。只花了一百八十美元,爸。”
“说下去,我去拿啤酒。”
房子够小的了,孩子说话父亲在厨房都能听见,他的声音和电视里欢快贪婪阵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