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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 / 4)

有关这本霍夫曼,有个典故。准要是上了数学系的代数课,谁就需要这本书,因为它是课本。有两个途径可以得到它:其一是到书店上买一本。这本书着实不便宜,要花掉半个月的饭钱,另一个途径是到图书馆借。图书馆只有这么一本,谁先借到准就能把它霸住。先惜到的人有资格续借,没借到的人只好去买了。我很不愿意回想起这件事:我三十六岁时还在学校里念书——这个年龄比尔·盖茨已经是亿万富翁了——所用的教科书还是借的。排在我后面的人借不到书,就指着我的名字骂……

小宋拿着这本书,看了一会儿(我觉得他很怪:这又不是金庸古龙的小说,是个教科书,有这么拿着看的吗?)又把它小心地放在桌面上,小声问道:有喝的吗?我朝冰箱努了努嘴。于是他找出了那瓶可乐,一口就喝掉了半升——喝别人的饮料就是这么过瘾。下回我也找个由头到三楼上逛逛,把他的可乐也喝掉半瓶——我猜他是在系里带实验课,有学生实验做不完,他只好陪着,一直陪到了后半夜——这份助教的钱挣得真是不容易。他又何必读博士呢?读个硕士就去找工作,比受这份罪不强得多——活又说回来,我又何必要念这个霍夫曼,我是读文科的,学数学系的代数干什么……这件事说起来窝心:那年代闲着没事,修了数学系的代数和数学分析学的时候还明白,现在全忘了,等于白修——那一年我三十六岁,不是二十六岁。要是这么胡扯,就没了边际。还是说说小宋带实验的事吧。假如他对学生说:别做了,早点去睡吧。学生必然不乐意:工科的学生实验要算分的,没做出结果就是零分。这个毛头小子必然答道:我交了学费了!美国人在这方面很庸俗,什么事都要扯到钱上去——既然交了学费,就有权利使用试验室。他才不管你困不困。假如你说:我教给你怎么做;或者干脆说:拿过来吧,我给你做!那个不知好歹的东西还要说:不,谢谢你,我要自己做出来。于是你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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