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把小说变成了两小时剧集,受害最大的便是凶手了。就这次的事件来说,在原作中本来是使用了更为巧妙的诡计,但由于不容易解释明白,所以变成了那么简单的东西。”
“嗯。”我咕哝着。
“最重要的还是动机。事实上,原本是有着更深层的杀人动机,可是由于牵涉到敏感的歧视问题,因此才简单的以爱情纠缠作为理由便算了。这个可要明白啊。”
“明白!”天下一在旁边说道,“非常明白!”
山本高兴的点了头,然后又回复到剧集内的表情。
警察已包围了他。
警员a:捉住他。
山本:休想!
山本飞入海中。刚巧有不知往哪儿去的潜水艇驶过,山本撞上了那潜水艇后当场死去。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为什么这里会有潜水艇?”我望向海下面说。
“本来在这儿是给汽车撞死的,”天下一说道,“可是由于这不太合适,所以改写过来。”
“原来如此。”
想起了这两小时剧场的赞助商是汽车生产商的时候,我向着海双手合什。
(原文初发表于“临时增刊小说现代”1993年11月号)
杂谈感想
把推理小说移植到电视、电影或舞台剧等其他媒体上,不论是否经过改编,都可以对读者和作者带来一些好处。对于作者方面来说,在可以扩阔读者层面和数量的同时,也能够增加作品与作者本人的知名度,而更直接的得益,当然便是版权收入的可观增长。至于在读者方面来说,以声音和影象作为故事的表达方式,可以为一些对文字小说产生抗拒或有所限制的读者,带来欣赏原著作品的机会和乐趣。然而,所谓有其利必有其弊,推理小说以电视、电影等形式出现,也确实存在着不少的限制。
首先从读者的角度来看,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