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所在的这个矿工营地,是深入蛮荒西部的一个较为孤立的据点,周围遍地是荒漠、猛兽,以及所谓“食人生番”。
故而,前两日刚到营地的时候,就有做工长达三年的“老华工”告诉朱富贵主仆,别想逃跑,在这里,至少能活着。
但也仅仅是活着罢了。
为什么做了三年工就能称为老华工呢?
因为能活到第四年,已经寥寥无几了。
……
昨夜野狼和不知道什么野兽对吼了半天,吵得朱富贵整夜都没睡好。
深深吸了一口旷野上的空气,顿时觉得头脑清新了很多。
虽然不远处就是矿区,最新式的勒努瓦内燃机正在冒着滚滚黑烟。
但这里的空气依然相当好。
从普吉特海湾吹来的湿润海风与落基山脉中清新的空气,让习惯了城市生活的朱富贵微微沉醉。
“万岁爷,该漱口用膳了。”
李春发一早就醒了,这时候已经恭恭敬敬地递过来了打湿的烂布头和半个土豆。
朱富贵摇了摇头,转身从草垫子下拿出了几件东西。
“老李,来尝尝这个。”
“万岁爷……这是?”
李春发不让朱富贵叫他“李伯”,叫名字又生分,“李伴伴”或者“李公公”,若是被外人听了去,又十分危险,所以朱富贵直接叫他老李。
说起来,现在也就是四下无人,老李才一口一个万岁爷,在矿上,也只能称呼朱富贵为“少爷”。
此时,李春发瞪大了眼睛。
因为朱富贵拿出了一块圆润润,油腾腾的大月饼。
也没有洗手,朱富贵随手掰了两半,将其中半块月饼递给了老李。
早些年,李春发跟着先帝爷走南闯北,也是见过一些世面的,甚至他还上过几天公塾,认识字,会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