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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7 / 10)

田去了。

对方律师要求传见证人,一个姓曹的女人,自称是荟玉坊鸨母。那个女人说,十八年前,1908年秋天,一品楼的老板新黛玉,把一个叫荷珠的女人,卖给荟玉坊。荷珠在她手下当接客妓女,前后有四年之久,最后因生病回乡。她至今认得出,眼前这个叫筱月桂的女人,就是当年的荷珠。

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否认曾经见到过这个女人,更不用说认识她。

最后,对方律师拿出了他所谓的铁证,是新黛玉、荷珠和这个姓曹的女人都按了手印的卖身契,由一品楼将这个叫荷珠的女人卖给荟玉坊。对方律师要求法庭将此文件作为证据列入,并且由专家检验手印之真实。

筱月桂完全没有想到,十八年前竟然会留下这么一份文书,一下子不知如何作答。新黛玉却站起来,矢口否认她曾经按过手印在这样的卖身契上,她说一品楼从来不做绑猪崽贩卖人口的犯法事。

新黛玉的话突然提醒了顾大律师,她提出法庭绝对不能承认这份文件为合法证据。如果这种证据可信,有关的买卖双方,触犯了租界刑律,应当立即予以逮捕,进行公诉。本案就成为刑事案件。

此言一出,对方语塞,他们没有想到此文件无法被租界法律认可。

法官在总结此案时,指出卖身文件非法,不予承认。但事过十八年,追诉期限已过,所以也不作刑事立案。既然《游戏报》没能提出任何有效证据来证明原告筱月桂曾经做过妓女,判决只能为:《游戏报》连续两篇文章犯有诽谤罪。鉴于此案情节恶劣,罚款从严。

这位也是留学归来的法官,头戴英国王家法院的假发,穿着黑袍,神色庄严地在中国按英国法主持正义。他当然知道门口轰闹的人群想听什么,舆论界想听什么。

法官的判决是否受到“现代意识”舆论与民情的压力?他的心理是什么?我无法知晓,但猜得到一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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