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路的后门进法院。
根据英国法律,庭审闭门进行,不让采访与旁听。法院外面围着的人,耐心地等了三个小时,一个临时成立的“筱案后援会”送来了茶水和面包。
最后法院门打开了,筱月桂坦然地走出来,她让顾瑜音向新闻界和公众宣布结果:法院宣布《游戏报》犯有诽谤罪,而且“情节异常恶劣”,原告要求名誉赔偿三万元完全合理。其他报纸数十家,报道此案时对内容不加审定,点了筱月桂的名,并且用了“幺二”、“妓女”字样,犯有传播诽谤罪,将由原告决定是否追诉。
等在门外的支持者们高呼:“胜利了!胜利了!”她们把筱月桂抬起来,像凯旋的英雄。
第二天报上就刊登了顾瑜音大律师的长篇辩护词,那简直是一篇慷慨激昂的男女平权宣言书。
我在研究筱月桂生平时,自然对此案极感兴趣,总觉得报纸上的报道,似乎有点漏洞。所以找了个朋友,让我翻看上海档案馆保存的全套上海租界“会审公廨”法庭记录,在成架成箱的审讯资料中,终于找到此案的堂议辩论笔录。我读后大吃一惊。原来审理过程与顾大律师的辩护词没有多少关系,与顾大律师后来在《文史资料》上刊登的回忆文字也大相径庭。
在庭上,被告律师拒绝回答顾瑜音关于道德上男女应当平等的质问,盯住追问筱月桂究竟有没有当过妓女这事实问题。
顾律师要求法庭判决此问题与本案无关,但是筱月桂表示完全愿意回答这个问题:“从来没有。”
对方律师追问她在一品楼的经历。
原一品楼老板新黛玉出场作证,筱月桂当时名小月桂,是一品楼的丫头。一品楼待客的妓女,必须是小脚,必须是苏州口音,必须会唱评弹。筱月桂样样全无,不可能在一品楼做妓女。
对方律师追问筱月桂在一品楼之后的经历,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咬定:回乡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