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人、法国人、美国人感到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众生相,所以,这是一个值得再深入研究的题目。论真处女
我的答案是,这些众生相,统统都是"泛处女主义"泛滥的结果,"泛处女主义"之所以能够泛滥,它的源头活水又是"处女膜主义"。中国人对"处女膜主义"的信仰,已经到了石破天惊的地步,我说这话,有例为证:
第一个例子是:清朝慵纳居士《咫闻录》中一则"贞烈妇"
里,记河北一个姓郑的女孩子,许配给一个姓刘的不良少年,还没过门,未婚夫就淹死了。她说她"已受刘聘,即刘门女也!
从一而已!岂可复有二心!"于是开始守望门寡,到了四十九岁才死。临死前,"满室馨香,殓时,易其下衣,犹然处子!"请看这是何等泛滥的处女癖!临死还要检查!
另一个例子是:一九五0年的一月,台北发生陈素卿殉情事件。当时认为她"守贞而殉情",太伟大了,人人都同情。台大校长兼山东好汉傅斯年,合同沈刚伯等、一行四人,联名写公开信给《中央日报》,认为应该捐钱把她葬起来,甚至葬到台大校园来。信里说陈素卿之死:
同人相逢皆谈此事,不胜伤情,何感人之深也!
有陈女士之死,则世间精灵若有不混者焉!
陈女士则殉赤子之灵心耳!犹若有胜焉!
可是后来听说陈素卿在死前有过性关系,于是傅斯年又大呼上当了!再也不提"葬陈女士于山水清幽之所、尘嚣不染之间"了!其实,依我李大炮看来,傅大炮们大可不必如此,他们做对了,并未上当。因为陈素卿的"感人之深",绝不以是否"处女"为要件。一个人能力情死,不管有无必要,就"伟大"言之,已经够了。换句话说:"处女"而死,固然"殉赤子之灵心",但是"非处女"而死,又何尝不是"殉赤子之灵心"?并且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可能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