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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谁废除不平等条约(9 / 10)

者外,均由临时法院审理,法官也由江苏省公署任命。上海关系各国领事同江苏省公署缔结这一章程,同意在一九二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曾实施了三年。法院中任命的推事像徐谟、像吴经熊,都是同国民党挂钩的人,蒋介石可有这种“军阀”的度量吗?

何况,蒋介石后来废除了部分不平等条约,也得利于“军阀”所用人才的余荫。早在一九三三年,波拉德(r〇bertt.p〇llard)在《一九一七年至一九三一年的中国外交关系》(china’sf〇reignrelati〇nsl917—1931)里就指出:

在军阀主义流行的时代,中国的外交政策,差不多完全只由一小部分很熟悉国际公法有外交经验及通晓国际情形的相当人物所定夺。这些外交官员中,有许多曾在中国教会学校毕业的。有几位是曾在美国英国或其他欧洲国家大学里得到高等学位的。实际上他们都能操一国或几国语言。所以内阁和党系可往复调动,各省也可任由以前的土匪去当政,可是外交部同外交官员,却始终是在这种留学阶级的青年们手里。他们曾在巴黎与华盛顿会议里,声诉本国的怨嫌。他们决心要努力达到中国应受主权国待遇的原则。因此,在南京政府一部分所成功的事业中,他们曾培植其基础。

正因为“军阀”有度量让职业外交家去办外交,所以中国能以弱国办外交,办得并不逊色,并且为国民党“培植其基础”。最后,当国民党的局面愈来愈小的时候,蒋介石发明了以军人或党棍当大使、办外交的菜事。终于,就连“军阀”培植的一点点基础,也被蒋介石给糟蹋掉了。

综合上面这些真相,我们便看出来,国民党口口声声说他们最早废除不平等条约、完全废除不平等条约、只有他们废除不平等条约、别人没有废除不平等条约等等,是完全与历史不符的;相反的,蒋介石自己订的新的不平等条约——像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等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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