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通了一种真实,一段历史,一个警示。我相信,这才是文学的真正意义所在:不是激活我们的精子,而是激活我们的精神。
2004年7月14日恋歌又响起
谁的恋歌又响起?是陈华。陈华何许人?偌大中国,叫陈华的人太多,我熟人中有七个,囊括男妇老少。我夸张地说,但结果可能是真理:每一条弄堂都有一个陈华。因之,我要特别指出:此陈华是《那一曲军校恋歌》的作者,居北京,穿军装,女。
我不认识“此陈华”,要谈的自然是她的作品。一直有种感觉,有些人,他们长着似曾相识又朦胧不定的面孔,从没有刻意记忆,但绝对不会忘记;有一些事同样如此:只需要一剪影子、一杯酒、一段音乐或者一个眼神,就会像鬼魅一般骤然而至,迅雷不及掩耳,占据你那无能为力的大脑神经,让你笑靥如花抑或眼泪滂沱——当然,于至深处,又仅为会心而已。这是我读《那》第29页时想到的。随后一直在边读边想,思维异常活泼、欢悦,如同有朋自远方来。罢了,确认《那》是一曲朴素、恳诚的“恋歌”,并不是影子、酒、音乐或者眼神,故而我完全可以从容掩耳应对。但是我没有。我很乐意徜徉在陈华笔下的世界去捕捉一寸漫步潘帕斯草原的微风,握紧一滴淌入太平洋的雨水,呼吸一口即将化作奥林匹斯山巅火焰的氧气,直到掩卷而定,我才发现一切已然黏稠而模糊。
毋庸置疑,透过镜子,穿越二十余载光阴,我也许就化身成为《那》里的角色。我竟毫无缘由地以为自己就是任天行、就是廖凡、就是庞尔……也许当他们抽象起来,就能与当年的我安逸而默契地重合吧。我甚至还把青春悸动的对象,形象在了郝好和姚小遥身上,一如透过彩纸的光,朦胧而有别番风情。
真实引导朦胧,而朦胧又恍惚将某种特别的情绪变得真实。我不觉靠在椅背上,点燃一支香烟,烟雾氤氲环绕,忽然变作两首流行在我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