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扯扯时,公安人员撞了进来。她至今也没有承认,天晓得是怎么回事。娟娟长得不俗,高大健美,气质很大方,字也写得端正。
下午我们采访的也是一个大叫冤枉的女孩,她的事情,连队长们都感到困惑不解。她二十七岁的年龄,已是第三次因卖淫来到白茅岭,并且第二次和第三次之间仅只相距两月。据说,当她第二次劳教期满,下山回家,她是真的决定重新做人。她决定做一些百货生意,回沪后不久就去寻找门路,经人介绍,与一些百货个体户达成联系。一日,他们谈好买卖,一个个体户请她去旅馆坐坐,然后就发生了关系。事后,那人因其他女人的事案发被捕,将她也一并交代出来,当承办员找到她证实口供时,她矢口否认,态度相当强硬,爱理不理的。承办员一次一次传讯她,她一次一次地不承认,心里却慌了,她想:这事如说出去,会怎么样呢?事情是只这一桩,可是她是有前科的人,会不会一次做十次判?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呀!这时,白茅岭带她的中队长到上海来读书,去她家看她,见她愁眉不展,问她有什么事,她就说遇到这样一个麻烦。队长立即去找承办员了解情况,承办员说,我们并不是要搞她,只是希望她能够配合,证实口供,将那人的案子结束,并希望队长能帮助做做工作,队长将承办员的意思带给她,第二天,她便将这事交代了。不料,却判了她三年,队长说,她前两次劳教期间,都比较文静,态度也温和,不太与人争执,有相当的自控力。而这一次却大不相同几次要自杀,与人打架,性格变得非常暴烈,队长们对她说:我们也与你实话实说,判的事不归我们管,我们不知道,你就不应当和我们闹。你要不服,可以再写申诉,自己不会写,我们替你写。而她则大哭说,她不写申诉,她根本不相信这世上还有什么公理,这个社会是专门与她作对的,从来没打算要给她出路,坦白从宽,悔过自新都是说说骗人的!她横竖是要出去的,出去之后她横竖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