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烈回到了西大街的兴隆老栈。
他,司徒烈,躺在床上默默地想道:“姓孙的这家伙,好色又贪财,加以生性卑劣,口德毫无,如今他受到一点普通的皮肉之苦,实在太便宜他了。想不到竟有这等巧事,他居然要去长白行镖!嘿,小爷不整他个落花流水,他还以为苍天无眼!”
天,渐渐黑下来了。
司徒烈点头止住进房点灯的店伙,塞给他一块两钱来重的碎银,吩咐道:“伙计,明天替我准备一点好酒,不够尽管来向我拿。
客栈伙计,最大的出息便是替客人代办酒菜或者代购应用什物,从中捞一把,那时候,钱值钱,一担谷,不过钱把银子,二钱银子,是个不小的数目,足够办两席上等酒席而有余,而现在,客人只吩咐准备一个人的酒,就是再配上四色佳肴,也还可以大赚特赚,像司徒烈这等豪阔的出手,店伙哪有不喜逐颜开之理?
司徒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他,当然有他的某种道理。
就在店伙躬身又作揖,用一种明显得令人一望即知他将在银子上动非分之想的态度,向司徒烈献了十七八个殷勤而预备转身开步的时候,司徒烈又含笑点点头道:
“伙计,你忙不?”
“不忙,不忙。”
“坐下吧,伙计。”
“好好好。”
“我问你,伙计,听说刚卸任的督抚吴大人的妻妾很多是不是?”
“唔,多极了,大概连妻带妾,总有十七八个之多呢!”
“哦?”
“色鬼!”
“钱也不少吧?”
“吸血虫。”
“他老人家是我的一个远亲。”
店伙脸色大变,忙朝自己手中那块尚未来得及揣入怀中的银子瞥了一眼,吃吃地道:“色鬼,吸血虫……都是川中那些没有天良的人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