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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斯普特尼克恋人 >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4 / 8)

·雷尼亚。既然如此,为什么这以前其他任何人都不这样提醒我呢?我觉得言之有理,努力改了这毛病。罗特·雷尼亚我自是喜欢得不行,但给人家那么看我可不干。不料戒烟之后,一不小心自己又对着桌子下意识地弄响了手指节。咯嘣咯嘣咯咯嘣嘣。我的名字叫邦德,詹姆斯·邦德。

回到原来的话题。时间不多,没工夫绕弯子。现在顾不得什么罗特·雷尼亚了。没时间玩弄比喻。前面也说了,我身上“知(自以为知)”与“不知”无可回避地同居共处。多数人在二者之间姑且立一屏风,因为那样既舒服又方便,我则索性把那屏风搬走。我不能不那样做,我讨厌什么屏风,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不过,若允许我再使用一次暹罗双胞胎这个比喻的话,那么就是说她们并非总是和睦相处的,并非总是力求相互理解的。莫如说相反情况更多。右手不知左手要做的事,左手不晓得右手想干什么。我们便是这样不知所措、自我迷失……继而与什么冲撞,“通”!

我在这里想要表达的是,人们若想让“知(自以为知)”与“不知”和平共处,那么必须相应地采取巧妙对策。而所谓对策——是的,是那样的——就是思考。换言之,就是要把自己牢牢联结和固定在哪里。否则,我们势必闯入荒唐的、惩罚性的“冲撞跑道”。

设问。

那么,为了真正做到不思考(躺在原野上悠悠然眼望空中白云,耳听青草拔节的声响)并避免冲撞(“通”!),人到底怎么做才好呢?难?不不,纯粹从理论角度说简单得很。c’estsimple.(译注:法语“这很简单”之意。)做梦!持续做梦!进入梦境,再不出来,永远活在里面。

梦中你不必辨析事物,完全不必。因为那里压根儿不存在界线这个劳什子。故而梦中几乎不发生冲撞,纵然发生也不伴随疼痛。但现实不同。现实满脸凶相。现实、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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