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以为知道)的事,也是姑且作为不知道的事处理成文章这一形式的——这是我写东西的最初规则。一旦开始认为“啊,此事我知道,用不着特意花时间去写”,那可就寿终正寝了。我大概哪里也去不成。具体说来,假如我认为自己对身边某个人了如指掌、无须一一思考,因而放下心来,我(或者你)就可能被彻底出卖。我们自以为知之甚多的事物的背后,无不潜伏着等量的未知因素。
所谓理解,通常不过是误解的总合。
这是我认识世界的一个小小的方法(请勿外传)。
“知道”和“不知道”,其实如暹罗双胞胎(译注:1811年在暹罗(今泰国)诞生的一
对连体婴儿)一样天生难分难解,作为混沌而存在。混沌,混沌。
到底有谁能分辨出海与海的投影呢?或分辨出下雨与凄凉呢?
我就是这样毅然放弃了知与不知的辨析。这是我的出发点。换个想法,也许是糟糕透顶的出发点。不过人们——是的——总是要先从某处出发才行,是吧?这样,势必将一切事物——立意与体裁、主体与客体、原因与结果、我与我的手指节——作为不可辨析之物来把握。说起来,所有粉末都散落在厨房地板上,盐也好胡椒也好面粉也好山慈菇粉也好统统混在一起。
我和我的手指节……呃,意识到时,我又已经坐在电脑前弄响手指节了。戒烟后不久,我就又捡起了这个坏毛病。我先咯嘣咯嘣按响右手五指的根部关节,接着咯嘣咯嘣按响左边的。非我自吹,我可以势如破竹地让关节发出极大的声响——空手折断什么东西的脖子时那样的不祥声响。在声音之大这点上,从小学开始就不亚于班上的男孩子。
上大学后不久,k悄声告诉我那不是什么值得赞赏的特技,到一定年龄的女孩子,起码不宜在人前咯咯嘣嘣大按其手指节。那样子,看上去简直成了《来自俄罗斯的爱》里的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