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什么,总之就是非常难以启齿。酒吧连去二天,三天都没顺利说出口。每次想说,嗓子都干得沙沙作响,只好喝啤酒。而一喝就连喝下去,一股恼人的瘫软感俘虏了鼠。他觉得无论怎么挣扎都寸步难行。时针指在12点时,鼠放弃努力,不无释然地站起身,像往常一样向杰道声晚安离去。夜风已彻底变凉。回到公寓,坐在床上呆呆看电视,又拉开易拉罐啤酒,点一支烟。荧屏上是旧西部片、罗伯特·泰勒、广告、天气预报、广告、白色噪音……鼠关掉电视,淋浴。之后又开一罐啤酒,又点一支烟。
至于离开后去哪里,鼠不知道。好像无处可去。
有生以来第一次从心底涌起恐惧,黑亮黑亮的地底虫般的恐惧。它们没有限睛,没有悲悯,企图将鼠拖入它们栖居的地底层。鼠全身上下都有它们的滑溜感。他拉开一罐啤酒。
三四天时间里,鼠的房间扔得到处都是空啤酒罐和香烟头。他很想见那女子,想用整个身体感受女子肌肤的温暖,想进入她体内永不出来。但他无法重回女子住处。不是你自己把桥烧掉的吗,鼠想,不是你自己涂了墙又将自己关入其中的吗?
鼠眼望台灯。天光破晓,海面开始呈银灰色。及至鲜明的晨光像抽掉桌布一样驱走黑暗的时候,鼠上床歪倒,带着元处可去的苦恼进入梦乡。
鼠离开这座城市的决心,是花很长时间从各种各样的角度探讨得出的结论,曾一度坚不可摧固不可破。他觉得哪里都好像没有空隙。他擦燃火柴,把桥烧掉。城里也许残留一点自己的身影,但谁也不会注意。城市在变,身影不久也将归于消失……一切都像在永往直前。
鼠不明白为什么杰的存在会扰乱自己的心。我要离去了,多保重—本来这样打声招呼就完事了。何况完全互不了解。萍水相逢,撩肩而过,如此而已。然而鼠的心在作痛。他仰面躺在床上,几次在空气中举起紧攥的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