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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商议(4 / 8)

何采用?”朱瞻基道:“任何一门律法,先经廷议,通过之后由内阁审核,再由孤来审核。一旦采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修改律法,必须要经朝廷百官,七成以同意,才能修改。”蹇义不顾体面,双膝跪地叩首:“殿下英明!”其实这虽然算起来是个进步,但是律法的施行要经过朱瞻基的同意,也是说,一些不符合皇权利益的律法,也根本不可能通过。所谓的限制皇权,在目前来说,还只是画一个大饼而已。差过了这些话,众人的话题又回到了刘家事务来。刘家当初是以毛氏偷汉,按照大明律第十九大项工乐户及妇人犯罪的条例对她进行处置的。但是在原条款,女子奸罪,不过是杖一百,赎金十八贯。刘家处置毛氏,原本是为了她的家宅和八亩地,怎舍得让毛氏拿出十八贯来,他们可是把那些钱财看做是自己的了。何况,这里面还有隐私,那是根据以往的案卷来看,毛氏偷汉其实莫须有。毛氏夫死,按照朝廷法度,不到三十,本应该再嫁。她只是看不族为她挑选的浪荡子,自己寻了外村一踏实的鳏夫,被诬陷沉河,这是完全的草菅人命。关于案件过程,众人很快根据法令有了明确地重审程序,关键还在于朱瞻基利用这件案子达到什么目的。朱瞻基提出了两点要求,说道:“其一,孤要人人都知道,乡老虽然代表朝廷,却不能断人生死。其二,宗法必须要小于国法。”李庆这个时候抱拳说道:“殿下,臣愿前往林州,审核此案,并让这件案子天下皆知。”朱瞻基却不置可否地笑了起来,说道:“杀鸡焉用牛刀,李侍郎稍安勿躁。”李庆的确有些心急,他被从刑部调往工部,本来是要去当尚书的,但是因为朱瞻基看不惯吴这个老好人当刑部尚书,把他又赶回了工部干他的老本行。吴回去了工部,加还有一个宋礼当尚书,把李庆给耽搁了下来。朱瞻基以前不了解李庆,更信赖声名远扬的顾佐,现在让顾佐当了刑部尚书,李庆不好安排了。但是通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朱瞻基发现,李庆这样的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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