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头走了回去。当她很愿意洗吗?既然他不让,就算了。
秦铮见谢芳华听话地回了屋,嘴角勾了勾,露出笑意。
听言从小厨房探出头来,疑惑地询问,“公子,您刚才再和谁说话?”
“没谁!”秦铮不看他。
听言摸摸耳朵,看到他手里抱着的女人衣物,顿时一怔,“公子,您怀里怎么抱着听音的衣物?你要帮听音洗衣服?”
秦铮低头看了一眼,面色染上奇异的颜色,没说话。
“我的药快煎完了,您给我吧!我以前一直洗您的衣物,如今帮听音洗,手到擒来。您没洗过衣物,不会洗。”听言拍拍手上的灰,向秦铮走来。
秦铮立即抓紧衣物,对他瞪眼,“你洗什么?好好煎药。这衣服扔了再换新的就是。”
听言骇了一跳,立即道,“公子,女儿家的衣物怎么能随便说扔就扔?再说听音的衣物可都是一件好几百俩银子啊。”
秦铮面色一僵,目光扫到衣物染的血红上,想起了什么,抿了抿唇,“那就我洗。”
“您不会洗啊。”听言惊异地看着他。
“不会洗不会学吗?”秦铮丢下一句话,抱着衣物走进了洗衣房。
听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呆了半响,听到洗衣房传出水声,他才恍然想起,如今公子和听音的关系不一般了,乐意做某些事情。他嘎了嘎嘴,回了小厨房。
谢芳华没力气没精神地窝在软榻上,身上盖了薄薄的被子,听到外面的对话,脸色涨红,又涨紫,又涨白,许久后,她吸了一口气,又吐了一口气,任命地闭上了眼睛。
她是听音!秦铮的婢女!侍候他这么久,他为她做些事情是应该的!
她现在不是谢芳华,不是忠勇侯府的小姐,不是膏粱锦绣府邸里守得闺仪的女子!
所以,即便秦铮帮她洗血衣,也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