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是一只信鹰,而这鲜卑人则是一个鹰奴。
以信鹰传递消息,这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一种高级通讯手段,而鹰奴则是训鹰人。无论是信鹰还是鹰奴,一般的小部落还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帐屈指可数。倒不是有多昂贵,主要是信鹰也传递不了多远,顶多百十里,虽然比骑马传递快。但效率也差不了多少,而驿递更简单可靠,所以一般部族是不会养这费力不实在的玩意。不过若是在战斗的时候,需要通过敌军地盘给后方传递消息。而又不想惊动敌人,这信鹰就比驿递可靠多了。
太史慈惊讶地看了马悍一眼:“想不到白狼城还能豢养鹰奴。”
马悍笑笑:“这鹰奴可不是我豢养的,我哪养得起。这是素利派来的联络使。”
“素利?辽西鲜卑大人素利!”太史慈的眼睛瞪大了。
这时鹰奴已从鹰腿上取下两块小木片,恭恭敬敬呈给马悍。然后从鼓囊囊的皮囊里取出一小块鲜羊肉抛给信鹰,不断抚摸鹰首。
两块木片上只写了八个汉隶:“诸事皆备。只待君令。”
马悍扭头对太史慈笑道:“素利的一千鲜卑精骑已借道柳城,从北面压向平冈,加上我们的兵力,总计有一千三百精锐骑兵,而平冈城内只有两千乌丸控弦之士。这些人中,真正的精锐,也就是王帐护卫不过五百,其余皆为没有太多训练的牧民战士。敌我战斗力几乎是一比一,又是有心算无备,而平冈城内还有鲜卑人的内应。这一仗还没打,乌延就已经败了。”
太史慈兀自难以置信:“鲜卑人要攻击平冈,身为三郡乌丸盟主的蹋顿不派兵拦截就怪了,怎会借道?”
马悍向北边指了指,淡淡道:“素利打出的旗号是与步度根联合进击轲比能,鲜卑人内讧,蹋顿高兴还来不及,借个道算什么,甚至还想出兵分肉呢。”
太史慈这下明白了,后面的话不用说,他也大致能猜到。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