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有三个白狼城大小。不过后来郡治南移,此城交给乌丸人镇守之后,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维护,几十年下来,那城墙早就残破不堪,到处是窟窿眼,豁口能挤进一个大活人……乌延的王帐就在城南,他不习惯住土屋,在城里照样搭帐子,真是个老蛮夷……”
马悍点点头:“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话,不过二千人马,还有差不多一千人马分散在周围百里的各部帐中,如果趁夜突袭的话,乌延根本来不及全部召集起来。”
马悍微笑:“也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大约就只有二千,很好。乌延部总共有多少人口与牲畜?”
“回城守的话,平冈一带的乌延部有五百帐落,人口两万多,牲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
一声尖鸣,如锋镝破空。
太史慈一惊,一抬手抓住肩后的短戟,但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太史慈侧首,但见马悍微笑摇头。顿时明白了什么,点点头。放松握戟的手。
远天蓦然传来一声长长的鹰唳,一个黑点越来越近,以马悍与太史慈的惊人目力,这黑点还没移动到一半,就已看清,这是一只苍鹰。而当这只苍鹰在天空盘旋一圈,收翅而降,稳稳落在那鲜卑人手臂上时,太史慈恍然大悟。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