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对张居正的评价已经彻底反转过来,都认为张居政于国于民皆有大功,但是士林仍然一致认为他勾连冯保逼走高拱是大错特错错无可错。
甚至连张居正两个儿子编撰《张太岳集》的时候,为了要不要收入张居正给冯保写的墓志铭,都纠结了许久,最后虽然收了进去,却还特别加了段注解。
张居正一代名相尚且如此,何况是其它人,勾结内官就是与整个士林作对,立即要声败名裂,哪怕是致仕林下将生平著作编成集子的时候,也会特意把宦官应酬往来的文字记录都删得干干净净,以免留下话柄身后被人耻笑。
第二个恰恰是勾结藩王府,尤其是同藩王府不清不白沾亲带故,那更是不得逾越的政治规则,不然政治前途就受到极大影响。
举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正统八年,周王之弟汝阳王第五女选配黄阜,当时“阜亲父璿见任开封府知府,亲兄平见任吏部文选清吏司主事”。
老父亲是副省级城市的第一把手,兄长是批发天下官帽子的吏部小天官,结果就因为这场联姻,“璿(致仕)闲住,平改外职”,老父亲的开封市委书记就地免职,兄长也只能外调做个小官,整个家族的命运急转直下。
黄知府差不多六十岁才中了进士出来做官,到现在总共也只做了八年官而已,所以年龄虽然已经不小了,但是他还真想多做几年官。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纵然是登州这样的穷山恶水,多作几年知府也是极好的,而且他进士出身,只要不犯上什么错误,说不定过上一两年就调到富裕地方再干一任知府甚至是更高级别的职务。
可是若是触犯了勾连藩王这条不可逾越的政治规则,十个进士出身也保全不了黄知府。
现在最重要的是自证清白,黄知府看了一遍这份揭贴,赶紧交代下去:“福山银案得限期破获了,破不了就摘了他们的官帽子,还有衡王府如果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