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面临各省督抚们的反对一样。王辰浩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咸丰以来,清政斧即想让面临崩溃的传统制钱体制(特别是京师地区)得到恢复。1887年清政斧采取措施,让临江临海各省使用新式机械来铸造优质钱币,同时用制钱来征收一部分厘金和盐税,通过海路运送到京师。可是,收支基本不平衡的大规模的制钱发行政策未能成功,因此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尽管如此,这项举措仍成为中国币制运营中的新“转机”,它引发各省开始单独铸造中国银元,带来了“通货发行的地方化”现象。
具体言之,1887年2月,两广总督张之洞指出外国银元不仅在广东,而且在全国各地都有流通,他以驱逐外国银元和填补铸造钱币所产生的损失为名,奏请利用新式机械来自铸银元。得到清政斧同意后,广东于1890年发行了银元。后调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又在1893年获得了在湖北自铸银元的许可,并于1895年开始在湖北发行银元。
甲午战争以后,在逐渐活跃的币制问题讨论中,又有人提出扩大银元铸造的建议,同时,由于银元铸造具有巨大利益,各省都先后开始了银元铸造,到1897年为止,奉天、吉林、直隶、江苏、福建、安徽、疆省、湖南、浙江等也都自铸银元。各省的银元铸造存在着很多问题。各省所铸银元的平色(重量和纯度)不一致。1897年吉林铸造的大银元(面额1元),重量只有0.6988两(库平);1898年直隶北洋机器局所铸大银元为0.7289两;1897年奉天发行的大银元的纯度是0.845,而湖北的为0.904。
由于各省银元的平色不同,这些银元离开所铸造的省份进行流通,就会大幅贬值,即使在省内流通,也比墨西哥银元等外国银元便宜。
更为严重的是,铸造利益的扩大使得小银元大量发行。大银元的铸造利益率只不过为2%左右,但是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