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胡胜利就是一条丧家之犬,换着是别人,林俊定然不屑一顾,可是胡胜利不同,他的身上还有不少的利用价值,光从懂外语,识外交的方面就可以帮他不少的忙,而且在内地的许多生意胡胜利也是亲力亲为,卖他面子的人还真是不少,林俊自然不会傻到将他拒之门外,上一次本来想将‘天使之尘’打入内地的市场,无奈样品还没有到,就被夕卫国堵截了,这一次,林俊的野心更加的大,据他掌握的资料,欧美国家的毒品渠道一直以来都是哥伦比亚,而现在,‘天使之尘’的问世在技术和纯度方面都已经大大的超越了,相信如果到了国外的市场,肯定会一炮而红,这可是一项大生意,林俊这家伙一向野心很大,在金三角这个小窟窿里实在展现不了他的才华,现在机会就在眼前,他当然不会放过,有了胡胜利这个左膀右臂的参与,他更加是如鱼得水,所以在这个适当的时机,适当的切口上,胡胜利来到金三角他是大大的欢迎,甚至有一种至若上宾的感觉,可以说,胡胜利也是托了‘天使之尘’的福,要不然,林俊会瞧他一眼?
人嘛,就总有他生存的价值,如果没有,那就只能去死了。
两人也算相谈甚欢,喝了几杯茶水之后,通往竹林的林间小路上匆匆的跑来一人,步伐矫健,看的出来,那是长年累月锻炼的结果,来到林俊的身边,欲言又止。
林俊望着他,笑了一笑,“说吧,黑鹰,胜利兄不是外人!”
名为黑鹰的壮实青年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充满爆发力的强悍造型,板寸头,身着简洁的紧身短袖上衣,脚踏野战军用皮靴,定了定神,说道:“林少,失手了。”
“怎么说?”
“五人全部受伤,两个被打断了胸骨,其中一人恐怕活不了了。”
林俊的脸色微微一变,“燕老三竟然有如此的本事?”
“不是燕老三出的手,是黄泉街阎王夜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