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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十倍奉还(1 / 6)

汉武帝以后的西汉帝国与汉和帝之前的东汉帝国一直在全面或者大部分地区实行盐铁专卖,只有少数时刻做出修正,发展出了官营、私营并存的局面。

汉章帝时,为解决政府用度艰难,恢复了盐铁专营,到汉和帝执政时,地方势力抬头,便又取消了盐铁专营政策,变回官营、私营并存的双轨制。

自那以后,东汉帝国的盐铁政策延续至今,双轨制并行。

一方面在地方设盐官、铁官专门向私营盐铁者征税,一方面也依旧保存着专门为官方服务生产的官营盐铁场所。

事实上,据最新的考古发现,战国时中原地区已经具备生产钢制兵器的能力,西汉和东汉都有生产高强度钢制兵器的能力,只不过无法普及和大量生产。

帝国拥有数量、规模都相当庞大的炼铁炼钢作坊,有大量的炼铁炉。

全功率开动之后能日产一吨钢铁的特大作坊有六个,其他中型炼铁作坊有八十二个。

据估算,极盛时期,帝国年钢铁产量可达一万七千八百八十五吨,这一数字对于汉代极盛时期五千余万的人口来说,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纵观西汉、东汉,农民缺少农具使用的记载比比皆是,甚至发展到了需要用木头、石头甚至是双手去耕作土地的地步。

这里头,当然就是实际操作的缘由了。

理论生产数字是理论生产数字,实际操作不一样,且不论纯粹的生产环节能否开足马力全速生产,生产出来的不良品率又有多少,单说在国家层面上的征税操作就让优质农具普及成为天方夜谭。

未执行盐铁官营政策时期,也就是西汉早期,本地商户在本地采铁矿、制作铁制用具并且出售各自需要向帝国政府缴纳百分之二十的税。

如果不仅仅在本地售卖,而要售卖到其他郡国,又需要在各地关口缴纳关税,且每出一关就要重复收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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