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保证每个月能够完成至少五百斤的销售任务,上不封顶。
并且她还要求要将提成标准也给写到合同中,看得出她就是冲着提成而来的。
江嘉意有点惊讶于她会提出要签合同。
毕竟加工厂是团里的军工企业,招的又是军属,厂子的牌子本身就是一个保证。
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这位姓乔的大姐是南江本地人,她的哥嫂都是在市供销社工作的,哥哥还是供销社的一个中层干部。
有这样的关系,一个月五百斤的虾干对于她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除了这位乔大姐外,这次招聘还选中了三位兼职的销售员。
这其中就包括了那两个穿军装的小伙子。
按照江嘉意和孟菊英的想法,兼职的推销员其实可以多招几个。
毕竟又不用开工资,给出的价格又是厂里的正常销售价格。
招多少人对厂里都没有损失,属于白得的替厂里干活的人。
只可惜来应聘兼职推销员的总共就这三个人。
其他人一听说没底薪,甚至拿货价格和外面市场价一个样,差不多直接就暴走了!
但江嘉意当初提出定下这个条款是有原因的。
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想着招人在本地卖!
南江就那么大一点地方,本身又临海,他们对虾干的需求量能有多少呢?
更何况如果选择南江,那么虾干的价格就必须是统一的,只能卖一块钱。
可加上推销员的工资和提成后,厂里的虾干和渔村他们出的虾干相比,成本就高出太多了。
完全没有必要。
所以江嘉意就提议将兼职人员拿货价定在一块钱,和市场零售价一样。
这样的价格如果发往外地,那是很有优势的,能赚到的钱比在本地销售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