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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利益最大化(8 / 8)

大将,名流千古。

但问题就在于,无论是“奇功”,还是头功还是次功,都不好论定。

《明史》便清楚记录以军功来论的弊端:“……后领兵官所奏有至三四百名者,不在斩馘之列,别立名目,曰运送神枪,曰赍执旗牌,曰冲锋破敌,曰三次当先,曰军前效劳。冒滥之弊,至斯极已。”

意思是说,军功论到后面,都是在巧立名目,一堆乱七八糟的,甚至这个人都不在战场上,都会被论定功劳。

然后朝廷上下发现,这招不行啊,很容易滋生腐败。

那我们改吧。

就以首功来定。

杀多少人头得多少功劳,俘虏也算,就算有杀良冒功的情况,我们多盘查就好了,总好过于那种没有标准的胡乱计功。

反正大明将士都娘蔫得很,一次也杀不了几个,而且我们审核首功也很严格,甚至规定人头要留喉结以上,若不能判断男女的要丢在水里,面朝上的是男人,后脑勺朝上的是女人……

这也是为何谢迁觉得,有办法把张周的功劳给压下来。

因为张周从“首功”来论的话,他并没有亲身参与到战场战事中来,我们只要严格执行,那就可以把功劳尽可能往王守仁和马仪身上推,一功不二赏,别人高了,张周的功就低。

现在朱祐樘就明确说了,以首功来定的话,不行。

朝廷赔不起。

现在咱就算算,怎样能在这次犒赏的过程,尽量减少大明的开支,咱也要省着点过。

万一过几天张周把火筛也给灭了,再给你送来几万颗人头或者几万个俘虏……咱君臣一起喝西北风去得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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