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板给了她两千块,问他能不能再给她借600元。王某也从内心里喜欢她,后来就给了她400块钱。再后来,王某觉得这女人和他成不了夫妻关系,就提出向她要钱的事儿,赵小菊不答应。
2002年7月20日晚,王某喝了些酒找到她家,又提这钱的事,二人吵了架。赵小菊最后说,要不你把我这手机拿去,就把手机放在床头上。王某这晚就睡在了她的床上。第二天早上,王某又提钱的事,赵小菊有些生气,说你这过夜钱还没给我。王某怒从心里起,火从耳边生,边骂边当即打了她一个耳光。赵小菊用手掐他的脖子,两人扭打在一起,从床上滚落到床下,手互相扼对方脖子。不一会儿,赵小菊脸色发青,拼命喊救命。王某这时看到桌前有根电话线,顺手拿过,在赵小菊脖子上缠拧着,一会儿,她口吐白沫,窒息而死。王某拉了床被子盖了她裸露的身子后,又将她的手机和充电器取了关门而逃。
王某在交代杀人前后过程中,一直流露出对赵小菊的好感。他说他挺后悔,为了四百块钱不该把她的命要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分子,都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等待王某的将是高悬的正义之剑。
“7·26”特大杀人案,经公安局历时三个月的艰难侦破,终于向人民群众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此案,将给人们带来诸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