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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章 四两拨千斤(2 / 7)

及后世新时代的公务人员考试。

那察举和科举,区别到底在哪里呢?

看上去不过一字之差,然实则,却可谓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按照后世所记载的历史记录,华夏封建时代的科举,大概可以笼统的归结为:从乡、省,再到国等三层或以上筛选机制,筛选出文化水平过硬的优秀知识分子,而后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再任用其为官员。

能过第一关的,也就是乡试中举的举人,便已经能做基层的官员;

过第二关,即省考及弟的进士,已然具备了成为基层主官的资格。

至于殿室过关的贡生,在翰林院沉淀几年,甚至都可能从京官起步!

即便比起后世健全、完善的科考制度,还是有着不同程度的弊端,但在封建时代,也已然算得上十分详尽。

尤其是比起如今汉室,这套看似落后的科举制度,就显得无比先进了。

如今汉室,乃至于未来数百年,华夏文明统一政权筛选知识分子,以壮大官僚队伍的手段,都只有察举、征辟这两个渠道。

其中,前者大致是以身份尊贵,或高官显爵者做担保,举荐某人担任某一职务,并承诺‘肯定不会出问题’,且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即:某个大官如郡太守、当朝九卿,又或是某个贵人如侯爵乃至宗亲诸侯,当他举荐的官员出了问题时,那无论他受不受惩罚、吃不吃挂落,都免不得要担上一个‘识人不明’的污名。

在这个道德、名声大于天的时代,识人不明,那基本就等于轻微程度的道德败坏。

这就导致绝大多数有资格、有权力举荐官员的达官贵族,都并不很乐意去主动举荐。

即便偶有举荐,也都是实在实在推辞不掉——要么是挚爱亲朋、骨肉兄弟求上了门,要么是自家晚辈磕头哭诉;

至于某个本不愿举荐的达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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