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
快要走到服装店所在的街道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这么霉气,居然迎面撞上了程子黔和叶明珠两个人。
他们夫妻俩挽着胳膊,叶明珠的手上提着菜篮子,里面看着满满当当的,应该是刚采买完新鲜蔬菜。
池欢的脸一沉,下意识就要躲开两人。
但叶明珠却喊住了他们。
“欸,这不是池欢吗?”
“好巧啊,听说你们夫妻俩去市区了?”
“是服装店的生意撑不下去,所以打断换阵地了吗?”
叶明珠的声音透着几分得意。
最近他们和程青青合伙的服装店生意红火,几乎撬走了池欢近一半的客户。
赚钱容易,生活也就顺风顺水起来,叶明珠和程子黔的感情也变好了些,她原本苦瓜般的脸也肉眼可见的红润起来。
池欢站住了脚步,眯着眼打量了下叶明珠。
叶明珠捂着嘴,似乎惊觉自己说错话,轻轻打了下自己嘴巴。
“瞧我这张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说完,假惺惺的关切,“池欢,你还好吗?”
“托福,很好。”
池欢言简意赅。
“看来你抢我的生意,最近赚的不错,居然吃的起鸡肉和猪肉了。”
若要论嘴毒,池欢可是不遑多让。
况且,程子黔和叶明珠的底细,她比谁都清楚,揭短什么的可谓信手拈来。
叶明珠的脸瞬间黑了。
谁叫她和程子黔家里穷的叮当响呢。
甚至因为钱,她的婚礼也举办的那么糟心,成为了村里多少年的笑料,这可谓她的痛点。
叶明珠气的胸脯上下起伏,说不出话来。
程子黔却趁机眸色沉沉的看着池欢。
“欢欢,你若是服个软,我可以和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