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萧骏万万没想到的是,事情远远出乎了意料,当晚消息传出来,给他办事儿的人风风火火进了他酒店房间,交谈很久。
“也算是意外,那几个人动手有轻重,谁也不知道他这么晚就跑出去了……”
萧骏死死咬牙:“人是死是活?”
“不知道,救护车当时就给拉走了,车都摔的不像样了,肯定……”
“行了,让那两个人赶紧躲起来,我今天晚上就走,把嘴都闭严实了。”
“知道知道。”
程聪躲在门口,吓得浑身发抖。
第二天萧骏来敲他房间门,半天,程聪才揉着眼睛从里面出来:“堂哥?”
萧骏似乎有话想说,想了想,又道:“没睡醒吧?叫你下楼吃个饭,一会儿收拾收拾,下午回家。”
程聪茫然:“这么快?不是说再留几天吗?”
“公司给员工在国外联系了一个培训,我得跟过去看看,机会难得。”
程聪点点头,很信服他:“行,那我现在收拾收拾就起床。”
俩人紧赶慢赶回了南京,萧骏连给程聪送回家的时间都没有,转眼就出了国,再回来,都已经是第二年的春天了。
去国外镀了层金,状态都和以前不一样了,一身洋范儿,皮夹克,短靴,白衬衫里系着紫色围巾,还蓄了胡子。
萧骏是萧家的长子,回家理应召集家里这些同辈的弟弟妹妹一起吃顿饭,还给每个人带了礼物,程聪收到块劳力士,相比那些包啊,皮鞋啊,算是最贵重的。
席间萧骏叫程聪出来,两个人聊天:“聪聪,马上毕业了,有什么想法吗?”
萧骏是堂哥,又比自己长几岁,但是程聪总是打心眼儿里对他不亲,更多的是敬畏。萧骏这些年做房地产,投资了两块富人区的地皮,赚了很多钱,现在家里酒厂不景气,需要资金周转,一切仰仗着他,程聪什么都得顺着,听着他的。
这孩子之所以讨人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