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解,“爹,您怎么没有杀掉那个山匪?放虎归山,终成祸患。”
许怀义扯下脸上的毛巾,瞪眼看他,“你觉得应该杀掉他?”
顾小鱼平静的道,“是,他为匪首,过往不知道做了多少恶事,手里也可能早就沾了人命,杀他,是为民除害,他并不无辜。”
这是无辜不无辜的事儿吗?
才五岁大的孩子,张嘴就是杀人,还说的这么理所当然,眼里看不到半点害怕,这正常吗?
许怀义一时间不知道咋接话,扭头去看媳妇儿。
顾欢喜神色自若的道,“小鱼说的很有道理,那山匪拦路抢劫,按罪当诛,但是,他即便死有余辜,那也该是由朝廷、府衙、负责刑罚的官吏们去抓捕、去审判、去量刑定罪、再去执行,其他人是没有那个权利的。”
顾小鱼下意识的道,“可他是坏人啊,我们也不是滥杀无辜,杀他,是为了拯救其他的过往百姓……”
顾欢喜点头,“嗯,你的想法是好的,可事情却不能这么办,为什么制定律法?就是为了约束百姓,约束大雍朝的每个人,律法明确规定,杀人偿命,除非是签了死契的下人,他们的命属于你,你才可以随意处置,其他人,哪怕对方有罪,你也不能想杀就杀,那是越俎代庖,挑衅律法的严明。”
顾小鱼抿住唇,没吭声。
顾欢喜笑了笑,“是不是觉得这样并不合乎情理?”
顾小鱼不好意思的“嗯”了声,“儿子不是不信娘亲,而是有些想不通,还请娘解惑。”
“其实说白了,很简单,就是尊重和敬畏律法,律法可以修改,但不能触犯,哪怕有些条例不近人情,那也要以律法为先为重,以律法治国,国家好不好的,我也不知道,但总归不会出大乱子,可要是以情治国,无视法纪,有能力的人都可以由着自己的喜好和判断去决定别人的生死,那这个国家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