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悄悄探头出去观望了一眼,确认附近没人后,才向沈莺歌竖了个大拇指,表示佩服。
听到那个劳什子计划的时候,其实他是茫然的。
若不是知道继续待下去,自己难逃一死,他怎么也不会同意沈莺歌这个剑走偏锋的办法。
沈莺歌面色略显苍白,勉强勾起唇角朝对方笑了笑。
小腹处的伤势仍旧让她十分虚弱,除了逃命之外,半分多余的力气都提不起来。
其实她谋划的脱身之计很简单,甚至带着一丝赌的成分。
那些杀手虽然夺走了他们身上的武器,但沈莺歌藏在手腕护甲内的子蛊却幸存了下来。
托云岫的福,她现在已经能较为熟练的操控蛊虫,也自己试着炼了两只,并用蜡丸封存藏在身上。
平时子蛊处于沉眠状态,无需喂食。
到了需要的时候,只要捏碎外面的蜡壳,将自己的一滴血喂给它,就能通过血液维系操控。
只是那些杀手都谨慎得很,不便下手。
一不小心,还可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于是,她借助他们丢进来的那个窝头,将子蛊塞了进去,老鼠啃食之后,蛊也自然到了它的体内。
她还是第一次操控非人的东西,稍稍花了些时间才适应。
幸好刚开始的计划比较顺利,他们成功拖延了一点时间,让她操控那只老鼠溜出房间。
山野僻壤的地方,老鼠本就常见,她料定玄衣男子不会怀疑到那上面。
而除此之外,老鼠的嘴里其实还叼着一枚黄豆大小的朱红药丸。
那枚药丸是之前回醉西楼时,玉烟送她的。
据说是小姑娘第一次成功研制出的“无色无味”的毒药。
她虽未亲眼得见玉烟是如何救的沈蓁蓁,但有了这个前提在,她对那枚药丸的信任也多了几分。
从醉西楼离开时,她随手把那枚药丸塞进了玉烟送她的香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