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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 还有意外收获?(求月票)(6 / 9)

也想着那些方面的事,所以老唐顺手开了读心……

只能说,这年头的很多人,那胆子是真的大啊。

怪不得都说财会人员进去的多呢,你看看这胆子!

最起码法律人员是肯定没这胆子的,遇到问题了法律人员跑路最快……

老唐虽然依旧在法庭上坐着,但他的心早已经飘到了看守所,飘到了隔壁的刑庭。

该怎么让对方把这情况暴露出来呢?

老张开口道:“被告当事人,警告一次,必须经过允许才能发言知道吗?”

潘志远赶紧点点头,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对面那个唐方镜的眼神有点太吓人了,就好像自己的想法都被对方看到了一样。

不过想想也不可能……

庭审继续,还是正常的举证质证环节,吕晓婉对于老唐提交的证据全部进行例行的“有异议”。

举证质证结束,就是法庭辩论了。

老唐这边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最高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根据《规定》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事实是依据,法律是准绳。

那么首先就要按照《规定》来证明鑫达公司当时的行为是虚假陈述,以及该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

有相关部门的处理在前,这个很好证明,处罚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这就是为什么吕晓婉认为这案子没胜算的原因。

基本上被处罚了之后再被起诉的,能翻盘基本上都是先推翻了行政处罚。

所以在辩论中她直接开始对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攻击。

反正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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