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虚假陈述,和“明知情况但依旧做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后者已经牵扯到了刑事!
这是一个普通人基本不知道,但会计相关从业人员基本都知道的一个罪名,叫提供虚假文件证明罪。
刑法中的规定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以上就是情节严重了。
所以……这屎盆子绝对不能接!
潘志远这句话刚说完,就看到旁边的孙进豪和吕晓婉,以及对面的唐方镜都向自己看了过来。
这什么意思,难道自己说错话了?
孙进豪人都要傻了,不是我一下子没注意你就直接说了?
别人当着你的面挖了坑,你就直接往里跳?
吕晓婉刚刚用的同样是律师的一种小套路,很简单,我只是说我们这些情况都没有保密,你们都可以查到。
但并没有说你们肯定查过这些。
律师讲话一定是“咬文嚼字”的,这个一定要记住。
方法很简单,但有的时候就很实用,像是潘志远这种本来心里有鬼,再加上对会计行业的犯罪很清楚,那一下子就被激的说了出来。
但只说这句话其实还好,只能说明可能存在这个情况,但也不可能因为这么一句话就怎么样。
所以吕晓婉很快就转回头继续坐着。
倒是孙进豪赶紧低声道:“潘主任,你不要说话……”
唯独老唐,盯着潘志远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收回了目光。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还有意外收获!
对方说那句话的时候基本上心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