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要让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不负担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有人插话,
“可是,这很难实现啊。”
陆时肯定地说:“确实很难一步实现。但可以……就比如,古罗马就有有利被告原则啊。”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哪还不明白?
杜马斯恍然大悟,
“明白了。在对被告人是否有罪或罪行轻重有怀疑时,应当从有利被告人的方面做出解释。这一点连古罗马人都能做到,我们法国人不至于做不到吧?”
克里孟梭点头,
“确实,想要推行这条法案似乎并不难。但是,还是不能跳到最终目的上。”
陆时摊手,
“那就再加几步呗。比如,沉默权、免证权……”
已经不需要说得更加透彻了。
克里孟梭低头,奋笔疾书,写下了三步走计划,
——
一、在对被告人是否有罪或罪行轻重有怀疑时,应当从有利被告人的方面做出解释;
二、被告人有权拒绝陈述,不能强迫被告人自证其罪,也不能以其沉默作为有罪的根据;
三、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
按照强度排序,应该是:
三→二→一。
但因为是推行新法案,那就必须学习费里,以几年为一个大的周期,从弱到强推行,
也就是:
一→二→三。
“呼~”
克里孟梭长出了一口气,
对于这个方案,他十分满意。
没想到跟陆时见面竟然能聊到这么有益的话题。
他抬起头环视一圈,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