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进行判决。”
“在这一点上,是有证据可以证明的。”
“我方当事人在当时的判决中,合法合情合理,并,我方当事人张洪涛,不具备渎职中枉法裁判罪的相应条件。”
“基于以上.…”
“我方申请二审改判我方无罪。”
苏白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明了,大致意思就是说明了,作为当事人的张洪涛并没有违法进行判决。
所判决的内容都是合情合理,都是在法律的依据当中的。
同样.…
也解释了为什么张洪涛会具有倾向性。
倾向性这一点谁都会有,苏白在之前的庭审当中也是在争取审判长的倾向性。
所以从这一点来讲,审判长的倾向性,倾向于哪一方,都属于一个合理的,正常的情况。
只要没有着利益的输送关系,没有违法违规进行判决。
那么在判决当中就不属于渎职。
苏白陈述完诉讼申请后,作为公诉人的许明远,早就被萧山打过了招呼。
这一次他作为公诉人,在庭审上,只需要配合作为审判长的萧山将这次庭审给推进下去就可以了。
不用在庭审上与苏白进行过多的交流,或者说不用特意去控告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张洪涛。
许明远在庭审上只是对于张洪涛的所作所为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并且认为了张洪涛的行为不当。
至于其他方面,则是没有过多的陈述。
而这场庭审剩下的内容,则是萧山作为审判长在询问张洪涛一些主观的想法,一些主观的观念。
庭审的推进进展非常的迅速。
在询问的环节中没有做任何的判定,就到了法庭的陈述环节。
在这场庭审上,能够明显的看出审判长和公诉人,都不愿意去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