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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章 反驳的思路,没有证据=我没有做(4 / 7)

文杰,根据上诉方委托律师陈述。”

“你作为李栋妻子的主治医生,开高价药,以及暗示其让上诉人私自偷刻医院的公章。”

“出席人林文杰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是什么?”

“或者说能不能够,站在伱的角度,详细的陈述一下事实的经过?”

林文杰在听到回答后,也明白律师的用意。

站在他的角度陈述事实的经过是什么情况?

那就是他可以站在有利的角度来进行陈述。

上诉方委托律师,控告的这种事情能承认吗?

这种事情肯定不能承认!

不过,让李栋购买高价药品这件事情是事实,他反驳和否认不了。

但是反驳不了归反驳不了。

解释的权利在他这里,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解释。

理清楚这些思路,林文杰开口回答:

“开高价药这件事情,我承认是有开高价药的行为。”

“但是依照我对当时李栋妻子的病情判断,李栋妻子的病情就必须要用那几种高价药来缓解。”

“那几种药的确贵,但是它有效果呀!”

“如果说我开一些便宜的药,或者是不开药,只是让李栋妻子服用那些效果差的药,也完全可以。”

“可是那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

“作为医生,我能对自己的病人不负责任吗?”

“肯定不能!”

“药贵是贵,但是药品它有作用啊!”

“还有就是我暗示李栋去刻印章,逃避医院的缴费。”

“这完完全全都是对我的污蔑。”

“我是医院的医生,我为什么要让李栋去刻公章?”

“逃避医院的缴费,这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

“这对我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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