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情就牵连到我们身上吧?”
“我们的商标是经过了工商总局认定的,没有不合规的地方。”
“消费者怎么去想?那是消费者的事情,我们没有主动去说那怎么叫做侵权呢?”
“所以从这个观点来讲,根本不成立,因为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
“再有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乔丹这个名称——乔丹这个名称是你方当事人的专属名称吗?”
“在国内或者国外,这一个名字是单一的统称吗?”
“并不是。”
“按照你方的说法,乔丹这个名字是在国内,对于知名篮球星的称呼。”
“伱方当事人,也就是所谓的“乔丹”,本名是什么?”
“本名是michaeljeffreyjordan。”
“这个名字在英文中有很多种含义。”
“每个含义并不相同,也并不一定非要叫乔丹。”
“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与我方中国乔丹体育有什么关系吗?”
“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要的和因果上的关系啊。”
“难道说国外有一个巨星,他的名字叫某某某?我们就不能用某某某来成立和注册商标了?”
“就不能用这个名字来当做商品来进行命名著称了?”
“凭什么不可以?”
“如果可以的话,这难道不是在打压我们自己的企业吗?”
“再说了.…本名是英文名称,翻译过来也与乔丹没有任何的关联。”
“所以说原告方不让我方使用乔丹这个名字来进行售卖商品,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基于以上完全可以看得出来。”
“原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不存在什么客观事实的侵犯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