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庭审进行到这一步,有罪是肯定跑不了的了。
所以需要在刑期方面进行陈述。
至少不能让审判长判十年的顶格判决。
深吸了口气,孙石岩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审判长已经判定了我方具有强迫的行为,关于这一点,我方不再进行论述。”
“我方主要针对的点是有关于刑期方面。”
“在本案当中,被告人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可能只是因为刚成年不久,对于这方面的事情好奇。”
“而且作为刚成年不久的人,对于法律的意识相对来讲比较淡薄。”
“尤其是在酒后的行为.…更冲动,更加的不理智。”
“对于这些.…都是需要考量的因素。”
“我方当事人的确存在着严重的过错。
但是从刑期上面来讲,我方认为应当给年轻人犯过的过错一个机会。”
“从轻进行判决。”
“以上就是我方的法庭陈述。”
简单的对被告方委托律师的法庭陈述进行了整理。
余成看向了控告方席位:
“公诉人和被告方已经进行完相关的法庭陈述,现在请控告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而后将目光放在了被告委托律师席位上。
这一次,法庭陈述的确关系着刑期方面的判决。
检方推荐的刑期是十年,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被告方通过刚成年和酒后,以及要对年轻人犯错给予谅解,这几点申请减少刑期。
想什么呢?
吴昊刚成年不久是成年了吧?
可是在当时案发的阶段,张燕还未成年!
并且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