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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致命质问,嚣张?来,我啪啪打你脸!(5 / 9)

向了吴昊是具有强迫行为。

这已经不构成了疑罪从无的法定情景。

如果说先前的物证和马雪的指控只是以主观来进行控诉。

但是相关的办案人员的指控,依照的是客观的事实条件。

客观的事实条件为什么不能进行指控?

没有太刻意的去注意孙石岩的目光,苏白继续陈述:

“根据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证人的直接口供为什么不能形成证据链?”

“再有一点,证人的说法来源是什么?”

“证人的说法来源是基于客观的事实来进行判定的。”

“先来陈述一下现在的相关证据问题。”

“现在的直接证据有——吴昊与张燕发生过关系。”

“那么在控告的公诉罪——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现在缺少的是哪一环的证据?”

“现在缺少的是吴昊有没有对张燕进行过强迫的行为!”

“有没有?”

“在吴昊的陈述中,肯定是没有的。”

“因为吴昊是犯罪嫌疑人,他的陈述不一定是对的。”

“究竟有没有,那需要从客观的事实进行出发!”

“也就是证据!”

“在上一次的质证当中,无论是张燕遗留下的证物,亦或者是其当年的朋友马雪的口供。”

“都已经表明了——张燕是被吴昊强迫的。”

“当然,对于这一点,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了反驳,反驳的意见是——”

“张燕遗留下的物证,可能是由其主观,而进行描述的。”

“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

“好!”

“笔记上面记载的的确存在着主观因素,不能确定吴昊是不是强迫行为。”

“再来看第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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