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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 第278章 激烈辩诉,审判长的倾向!

第278章 激烈辩诉,审判长的倾向!(6 / 7)

面对苏白的询问,马虎开口:

“根据对于寻衅滋事的指导和相关定义,起哄是指多人在同一场景下进行的同一行为,造成了相关的公共秩序混乱。”

“四人以上就可以泛指多人,在本案当中,涉及到的人数高达数十人,已经达到了对于团队的定义。”

“影响公共秩序,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这一点很好解释,对于李某,张某和薛某等人组织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顺安地产有限公司的公司运营。”

“并且对于顺安地产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的声誉和其他情况的影响,面对执法人员的劝解,李某,张某和薛某不听劝阻,仍然继续一意孤行。”

“而且是多次。”

“基于以上行为,对于李某,张某和薛某判定其寻衅滋事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

苏白反驳:“我不认同检方的观点。”

“刚才我方陈述的并不是多次不听劝解,我方询问的问题是我方在哪一点影响公共秩序了?”

“公共秩序是什么?”

“公共秩序指的是生活中常见的一些事项,影响公共秩序,是影响了这些事项。”

“我方当事人和其他人,都只是站在顺安公司外进行维权行为,第一,没有进行辱骂,第二,没有进行殴打,第三,没有进行主动性的打扰他人。”

“所以,检方陈述的我方当事人引导着其他人一起影响公共秩序,指的是影响到了顺安公司的员工工作?”

“但是这并不是我方主动愿意去影响的,我方没有对他人进行阻拦工作的行为。”

“再有。”

“检方还陈述了,执法方对于我方当事人等人进行了多次的劝解。”

“是的。”

“这一点我方不得否认,的确是对我方进行劝解了,但是我方进行的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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