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询问:
“罗老师,我想问一下,关于这场庭审明显来看,就是何平的问题。”
“为什么这个案子公诉人还要提出来,是在执法过程中的什么什么行为?”
“我认为这完全没有必要啊!”
“这已经属于违规执法的范围之内了,不被法律所允许,可是公诉人为什么还要提出来这么一个观点?”
“或者说.…罗老师,你认为合议庭会不会采纳这个观点?”
罗大翔在留意到这个问题,笑着开口:“这个问题主要是判定问题。”
“每个审判长对于法律的解读方式并不一样,有些时候,他并不是按照法条中的内容来进行判决的,而是按照自己理解的某些行为,然后再根据法律的运用去判决。”
“公诉人的陈述,主要的表达点,也就是让审判长听到的表达,想让审判长知道——周立和何平之间主要的矛盾点是由于执法产生的因素引起的。”
“从这一点看,那么,公诉人陈述的有一定的道理,只不过.…”
“苏白太会抓点了.…”
后面这一句话,罗大翔只是在心里面默念,没有说出来。
“只不过,被告方委托律师苏白一直抓住的点是,即使产生主要矛盾是由执法产生的因素,可是是何平等人动手殴打在先。”
“法律没有赋予执法人员殴打他人的权利。”
“也属于不法侵害,属于个人的原因,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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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区有人留言:“说白了,是不是和判定不法侵害有关系?”
“如果是在执法过程中,就不能判定不法侵害了?”
罗大翔点头:“对的!”
“不过你说的并不全面,不是在执法过程中,而是认定在一开始何平等人的行为是不是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