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进行撤诉。”
“再进行立案。”
在苏白陈述完以后,审判台席位上,秦勇眉头紧皱。
这名公诉人是想要干嘛?
不是,他有病吧?
这场庭审讨论的是,广有志对王强造成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到现在公诉人突然提起了互殴!
想要在庭审场上提起互殴,的确可以。
但那是由控方或者是被告方提出来这种意见,决定是否由法院进行采纳,要求检方补充其证据。
可是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
???
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还是狠狠的抽的那种!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这个罪名是由公诉人进行提起的。
你现在改口说是互殴,你有相关性的证据吗?
好!
就算是,以上证据可以当做是互殴的证据。
可是你忘了起诉状上写的是什么了?
你作为公诉人连这一点都搞不清楚吗?
罪名一切依照起诉状上的进行陈述,这一点都不懂吗?
秦勇看了一眼检方席位,重重的落下法槌:
“庭审场上还没有到公诉人进行发言。”
“驳回公诉人的陈述。”
“同时,对于公诉人进行一次警告!”
“再有下次,直接驱逐出庭审!”
“公诉人不得继续发言,不得有异议!”
秦勇对于公诉人唐亮的警告可谓是特别重。
毕竟.…
再让唐亮继续发言下去,那么后果可想而知。
其他人也没有想到审判长会对公诉人提出这么严厉的警告。
毕竟在一般的庭审当中.…